一、起草背景
202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岳阳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意见》和《支持衡阳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意见》,该文件已实施五年,“十五五”时期我省进入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亟需以更高标准、更实政策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
二、起草过程
2025年以来,结合“十五五”时期湖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岳阳市、衡阳市开展了《“十五五”时期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提升岳阳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以提升衡阳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为重点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了《关于支持岳阳市、衡阳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了24家省直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9条,采纳6条、部分采纳3条。《政策措施》先后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并根据省委改革办“三性”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26年7月13日和7月17日,《政策措施》分别经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总体考虑
《政策措施》起草聚焦能级提升核心目标,坚持精准施策、务实管用、力度加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顺应区域经济布局优化趋势,立足长株潭核心引领作用巩固提升,着力破解增长动力单一问题,加快培育岳阳、衡阳两大战略支撑,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着力推动湖南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勇立潮头、争先进位。
二是靶向精准发力。严格落实“细化政策颗粒度”要求,不搞面面俱到、大水漫灌,紧扣城市功能定位与比较优势,聚焦优势产业升级、交通枢纽构建、城市功能提升、开放能级突破、公共服务优化、要素保障强化等关键领域,推出一批靶向性强、可操作、能见效的硬核政策。
三是强化政策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岳阳、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多次主动对接省直部门,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源支持,以更大力度放权赋能、更强保障激发活力。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10条:
第一条,突出放权赋能,赋予岳阳、衡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激发城市发展内生动力。
第二条,主动服务国家大局,紧扣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着力增强岳阳、衡阳区域能源应急储备能力和粮食保供能力。
第三、四条,强化产业科创,重点支持现代石化、盐卤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特高压输变电装备、核技术应用等优势产业做强做优,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科创平台布局与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数字基础设施,筑牢产业科创核心支撑。
第五条,畅通开放通道,支持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与物流枢纽城市,推动重点铁路通道纳规建设,提升航空、水运能级,构建内外联动、高效便捷的开放发展格局。
第六、七、八条,提升城市品质,重点支持岳阳、衡阳优化医疗、教育供给,推动城市更新,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第九条,擦亮城市名片,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彰显城市特色魅力,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
第十条,强化要素保障,从财政支持、土地供给、能耗与环境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强有力支撑保障。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