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湘人社规〔2025〕13号
HNPR—2025—11020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的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劳动工资局关于集体医疗机构卫生人员调到全民单位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等109件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二、重新公布《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等56件规范性文件。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工作的通知》等8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废止《关于提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在湘院士地方津贴标准并做好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上述长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受有效期限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该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计算;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
本通告自2025年7月28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1.长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