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听起来庄严而崇高,看似遥远,却始终伴随我们的生活。从初入职场到光荣退休,从签订契约到依法维权,它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默默护航,让我们心有所依、行有所据。它就像一位始终相伴的“老友”,沉稳而可靠,代表国家许下关于公平、尊严与秩序的庄重承诺。
礼法并重、德法相济,是中华文明延绵数千年的治理智慧。回溯历史,法治精神早已深植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子文严责廷理赦免其族人之举,强调司法官应“柔而不挠,刚而不折”,即执法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不能歪曲法律、违背原则,终使其族人依法受惩;北宋包拯任开封府尹时,不畏豪强,拆除侵占河道的违建,以法律捍卫百姓生计。这些故事,不仅彰显了古人“法不阿贵”的品格,也映照出中华民族对规则与正义的持久追寻。正是这种对法治精神的坚守,让我们这个民族生生不息、历久弥新。
信息时代,宪法宣传面临不少新课题:传播碎片化、观念多元化,如何真正让宪法“深入人心”?这就要求相关宣传教育更贴近公民关心的话题、更善于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更注重融入日常生活场景。例如,在社区治理中融入公民权利意识,让大家在协商共治中感知平等与公正;在学校教育中创设模拟法庭、组织开展议事实践,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同时借助新媒体,让宣传更加形象生动,如海南警方新媒体负责人“蜀黍举个栗子”就不时在B站推出《小刑运》《忘不了的耻辱》等短片,以诙谐有趣的风格普及法律,令人耳目一新,为宪法宣传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中。宪法的伟力,源于广大公民发自内心的认同与践行。新时代做好宪法宣传,不仅在于传递法治知识、给人理性启迪,也在于浸润公民心灵、激发情感共鸣,进而让每个人都葆有根植于内心深处的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追求。
(文/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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